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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条、22省市!11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

2022-12-07 07:50:31来源:光伏头条

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统计,11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51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11条。地方出台政策40条,安徽、甘肃、广东、

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统计,11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51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11条。地方出台政策40条,安徽、甘肃、广东、贵州、海南、河北、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浙江22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关注到,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资料图片)

11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明确鼓励支持脱贫地区光伏项目在戈壁、荒漠等地区建设,不得新增占用耕地建设光伏项目。

此外,11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下发的预算汇总表,2023年下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合计47.1亿,其中光伏25.8亿,风电20.46亿,生物质8425万。

11月份,地方共有22省市出台光伏相关政策40条。

其中:

光伏竞争性配置/光伏建设方案(8条):湖南、内蒙古各2条,河北、山西、甘肃平凉市、陕西各1条;

光伏补贴(7条):海南三亚市、广东潮州市、浙江东阳市、浙江仙居县、浙江杭州市、广东佛山市、广东东莞市道滘镇各1条;

光储/源网荷储(2条):贵州、青海各1条;

BIPV(3条):安徽、浙江衢州市衢江区、上海各1条;

光伏项目管理/建设/申报/用地(8条):贵州3条,宁夏、四川、江苏扬州市、内蒙古、河北各1条;

光伏规划/指导意见(6条):贵州毕节市、江西新余市、吉林辽源市、吉林、浙江临海市、宁夏泾源县各1条;

其他政策(6条):湖北、山东、天津、贵州、河北、辽宁各1条。

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

11月份,涉及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建设方案的政策共8条。

其中,河北发文,2022年各市风光规模总计35GW,其中保障性并网规模10GW、市场化并网规模10GW、储备类并网项目规模15GW。湖南下发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增补名单,建设风电7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800万千瓦。另外,湖南发文,据测算2023年湖南新增风电规模为225万千瓦,新增光伏装机规模为340万千瓦;2024年湖南新增风电规模为330万千瓦,新增光伏装机规模为300万千瓦。山西发文,2022年拟安排10GW的保障性年度规模、1.21GW的指标收回规模以及250MW的奖励规模(不含分布式)。内蒙古发文,全区有39个项目纳入自治区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49.6万千瓦,其中风电5.3万千瓦、光伏44.3万千瓦;全区有21个项目纳入自治区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规模708.6万千瓦,其中风电444.13万千瓦、光伏264.5万千瓦。甘肃平凉市下发竞争性配置项目的总规模50万千瓦,共有3个风电项目(合计20万千瓦)、3个光伏发电项目(合计30万千瓦)同时竞配。陕西发文,确定82个项目8.01GW纳入2022年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光伏5.25GW,风电2.76GW。

光伏补贴

11月份,涉及光伏补贴政策共7条。

其中,海南三亚市发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连续5年可按照0.25元/千瓦时的标准分年度享受后补贴。浙江东阳市发文,根据实际发电量按0.11元/千瓦时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每年发放一次。浙江杭州市发文,按实际并网容量对光伏项目投资主体(投资自然人或注册地在杭州市范围内的投资企业)给予0.2元/瓦一次性补助。

BIPV

11月份,涉及BIPV政策共3条。

其中,浙江衢州市衢江区发文,在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按项目并网容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0.8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上海发文,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奖励标准0.3元/千瓦时。

光储/源网荷储

11月份,涉及光储/源网荷储政策共2条。

其中,贵州发文,按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10%(挂钩比例可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自建或购买储能,对新建未配储能的新能源项目,暂不考虑并网。青海发文,原则上电源侧按照配套新能源装机的15%、2小时配置储能,负荷侧按照用电负荷的5%、2个小时建设储能设施,综合储能设施及可调节、可中断负荷,项目整体按照用电侧负荷的20%、2小时配套调节能力。

地明确严禁产业配套

宁夏发文,强调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秩序,不得通过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投资、采购本地产品或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方式,增加企业不合理投资成本。四川发文,不得违规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严禁项目建设中利益捆绑、私设门槛“搭便车”等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1月国家政策公告一览

11月地方政策公告一览

来源: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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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nmd004